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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麗娟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系 教授
「好」父母---共依附父母的特徵
很多人都認為認真、努力盡己所能地在養育孩子的父母即是「好」父母。「好」父母一切都為孩子著想,為孩子做一切的事,變成孩子的奴隸,而且凡事掛心、擔憂。「好」父母常有好的企圖,為孩子著想,但其行為反而常常抹滅孩子的自信心與獨立性。 「好」父母認為孩子的行為會反映他們為人父母的能力,決定他們是不是好父母,所以,要孩子一切都要做對,他們為孩子所做的一切事情負責,然而,他們不能尊重孩子,讓孩子自己由經驗中學習,不能平等的對待孩子,讓孩子自己做決定,並為其後果負責。他們不相信孩子能由其經驗中學習,捨不得孩子付出代價或承擔後果,常過度保護孩子或代其做之。他們由孩子的依賴中來肯定自己的重要性,故常提供孩子許多的協助。「好」父母不能提供孩子學習相互尊重,因為當父母操控、專斷、過度保護或可憐孩子時,他們就已經不尊重他們的孩子了;而當他們允許自己成為孩子的「奴隸」,或人人可採的「腳墊」時,他們就未能照顧自己,不尊重自己了。上述這兩種情況,父母都未能教導孩子如何尊重他人或自己的權益,他們一切對孩子的「好」,反而變成對孩子的壓力、負擔,此時,「好」父母的特質變為「共依附」的特質。
常見的五種「共依附」父母所扮演的角色,分類如下:
(1)扮演「迫害者」的父母:這類型的父母常是專斷獨裁、過度要求且好批評的。父母常權威地要求孩子按自己的想法行事,一切以自己的需求與要求為依歸,要求孩子配合自己,一切以自己的想法為準,較聽不到孩子的聲音與需求,較不尊重孩子。此外,父母也常挑剔苛責孩子所作所為,給孩子「你們什麼都做錯」的挫敗感。
迫害者型的父母常掛在嘴邊的話是:「現在就去做」「馬上去讀書」「我就是這樣說,不需要理由」 「馬上停止你正在做的事,去做我告訴你要做的事」「住手」等,或「你不會啦!你又做錯了」「你到底在想什麼,亂做一通」「你真笨」「我真不敢相信你做了那件事」「你從來沒做對過任何事」「我不敢相信你又犯同樣的錯了」「你就像你的父親一樣,沒有責任感」等貶損孩子的話。
迫害者型的父母傳達給孩子的訊息是「照我的話做,就沒錯!」「因為我這樣說,所以你就這樣做。」「這就是我的規則,這就是為什麼你需要這麼做。」「你是不行的,沒用差勁的!」「你不能做對任何事!」「你會成功,那是不可能的。」孩子學到的人生信條是「我怎麼想都不重要」「我是不重要、差勁的!」「我很差勁,什麼都不會。」而孩子也相信父母如此的說法。
過分要求型的父母常「自以為是」地認為自己比孩子懂得多,自己都是對的,或認為孩子都需要自己的糾正、批評與指導才會做對,父母常不小心地扮演「迫害者」的角色,並從中找到自己的重要性與自我價值。實際上,這些父母內心是恐懼害怕的,他們也常覺得自己是差勁、沒用的,他們不希望孩子和自己犯同樣的錯。筆者常看到這類型的父母小時候和自己的父母互動時,常覺得自己是不重要的,不被在乎的,無力的,自己說什麼都沒用,因為父母都不會理會,凡事都不能按自己的想法做事,只能唯命是從,感覺自己是個受迫害者。然而,當自己為人父母時,又像自己的父母一樣,不自覺地又成為一位迫害者,過分要求自己的子女。此外,好批評的父母,常是因為害怕自我的弱點被識破,所以給小孩過度的批評。他們常是完美主義者,想要孩子能更好,但可惜的是所採用的方式是以「不斷地挑錯」來提醒孩子哪兒還可做得更好。當這類型父母與孩子互動時,孩子常覺得每天都有人在自己的旁邊,不斷提醒自己哪兒差、哪兒錯,如此一來,經年累月的被批評,孩子自我概念自然是卑劣、低下的。
(2)扮演「拯救者」的父母:這類型的父母常是過度保護子女的。他們常掛嘴邊的話是:「我來幫你」「你最好讓我幫你,你不會的」「那不是你的事」「凡事不用你擔心,我來處理即可」「你認為你準備好了嗎?」「在問我之前你最好別動」「我將為你做那件事」「可以請別人幫你做這事」「我怕你會受傷」等。
拯救者型的父母傳達給孩子的訊息是「不要由你自己來做」「你是不行的,需要他人協助的」「你是脆弱的」。孩子學到的人生信條是「我什麼都不會;我是需要幫忙的;我需要有人讓我依賴倚靠」。
拯救型的父母常要由「被孩子需要」中來肯定自己的重要性或價值,因此呈現出來的是無意識地「鼓勵」孩子依賴他,讓孩子時常回來求助,父母由扮演「拯救者」的角色中找到自己的重要性與自我價值。他們也常有補償性的行為,給予孩子自己年幼時沒得到的東西,以彌補未被滿足的需求;或是阻止孩子做一些昔日他們未被允許做的事;或是因為害怕被拒絕,怕失去小孩的愛,而給予過度的關注;有時也會因為過去被過度保護,覺得自己不行,需要他人協助,而投射此需求於孩子身上,提供孩子自己認為所需要的協助,即使孩子不一定有此需求。因此,此類型的父母常提供「自以為是」的協助給孩子,自己累得要死,而孩子卻不感激。筆者看到這類型的父母與小孩的互動是:父母常捨不得孩子「付代價」,怕孩子受傷,擔心這,擔心那;不准做這,不准做那,孩子像溫室花朵,挫折忍受力低,凡事有人代勞、孩子不會為自己行為負責,缺乏自信心,常覺得自己是需要被協助的,亦視他人的付出為理所當然。
(3)扮演「受害者」的父母:有些父母則藉著扮演「受害者、犧牲者」的角色來使孩子「就範」聽話,讓孩子覺得父母不快樂與「悽慘」的生活都是他造成的,因此虧欠父母很多,需要補償父母。父母常掛嘴邊的話是:「這個悲慘的婚姻生活,讓我痛苦萬分,但我仍未離開,為的是什麼?還不都是為了你。」「我為你做了多少的犧牲,你應該要聽我的話,回報我才是」「要不是你,我也不會…」「都是因為你,我才有如此的下場」「都是我不好,不會教導你,才讓你不學好,都是我的錯」「只要你快樂、聽話,再苦我都願意承擔」等。
受害者型的父母傳達給孩子的訊息是「我的痛苦、不快樂都是你造成的」「你是累贅、負擔」「你不好」,同時也傳遞著許多沉重的要求─「為了你,我犧牲如此大,你應該要好好聽我的話,報答我才是」。此訊息限制了孩子追求自我生活的自由,讓孩子覺得欠父母太多,應要聽從父母,不要再讓父母受苦,甚而有些孩子以「父母的快樂為己任」而放棄追求自己快樂生活的權利。父母以「犧牲者」「受害者」角色來撫養孩子,常常讓孩子也發展成「犧牲者」「受害者」的個性,以犧牲自己來回報父母或照顧他人,而失去自己自主空間與生活。
(4)扮演「被拯救者」的父母:一些父母所呈現的角色則為「被拯救者」,所展現的行為態度如酗酒、生病、賭博、婚姻暴力等,常讓孩子覺得父母是無能的,需要被照顧的;而身為父母、成人的責任,例如:持家、照顧孩子,則常落在孩子的身上,因此,孩子不但要照顧自己,還要照顧父母。這類型的父母常掛嘴邊的話是:「我無法幫你」「我不能做這個」「你認為我該做什麼?」「我無法和他說話,你去吧!」「我不知道,去問你爸(媽)」「我不能告訴你爸(媽),這將會使他感到煩亂」「你爸(媽)生病了,不要去煩他」「我自己覺得太煩亂,以致於無法告訴你」「我討厭你」等。
被拯救型的父母傳達給孩子的訊息是「我不能給你你所需要的」「我無法照顧自己,也無法照顧你」「我已自顧不暇,壓力已超過我所能承擔的了」。孩子學到的人生信條是「我需要靠自己;求助是無用的;只有靠自己才是最可靠的」「父母(他人)都是無能柔弱,需要我照顧的」「我必須要堅強」等。
被拯救型的父母常未能善盡父母之責,以酒精或藥物的方式來棄養孩子,有酗酒、藥物上癮的行為;有時他們會有虐待孩子的行為,例如:身體虐待或性虐待。這些父母常會要孩子擔任超齡的角色或工作,變成「小大人」(parentified child),較同年齡者早熟、負責。筆者發現這類型的父母與孩子在一起時,孩子常覺得自己是個沒有童年的「小大人」,自幼即需扮演成人的角色,需要照顧父母,替父母做其應該做的事;遇到問題也不敢麻煩父母,因為父母自己已有太多壓力與問題都無法解決,因此,孩子大多只能自求多福,靠自己解決問題。孩子常變得過度的早熟與負責,不願求助,不想成為別人的負擔,也覺得沒人可幫助他,一切只能靠自己;十分孤單與無助。
(5)扮演「陌生者」的父母:這類型父母是疏離型的,會忽視小孩情感上的需要,和孩子的關係是冷漠、遠離、沒有連結的。孩子常會覺得父母是不能在身邊,常被事情所佔據,可能太累或太忙,孩子常有不被正視,被忽略、被遺棄的感覺。這類型的父母常掛嘴邊的話是:「改天吧」「我沒空」「你自己去就好了」「我很忙,等一下」「我不能答應你」「你沒看見我正在忙嗎?」「我或許明天可以做完」「我不是那麼確定要有一個小孩的」「你的出生只是一個意外」等。
陌生者型的父母給孩子的訊息是「別的人、別的事比你重要」「你不重要」;孩子學到的人生信條是「自己是不重要的、不好的」,因此常傷害了小孩的自尊。這類型的父母小時候常常也是被父母忽視,未能得到應有的關愛與照顧,他們在與人建立連結的能力上有所欠缺,因此無法與孩子建立親密的關係。這情況有可能是因為我國文化上較不重視情緒的需求,而較強調認知、行為所致。換句話說,我國父母較注重成就、結果,而較不重視心靈的陪伴,因此父母總是盡其所能的努力賺錢提供孩子物質上的滿足,較忽略孩子情緒、心靈的滿足,因而,有父母努力的「做」(doing)但在情緒陪伴過程中(being)缺席,致使孩子覺得有「被拋棄」、「被忽視」之憾。此種想法深深影響我們生活的每個層面,例如:導致我們過份重視成績、成就表現;常用為對方「做」些事的方式來表達愛;在親職教育方面,更看到此強調「doing」的想法常造成親子的衝突,例如,前面的幾種「背孩子同行」的教養方式,即是父母「做」太多,或要求孩子「做」太多的結果。這類型的父母與孩子一起時,孩子覺得自己是被忽視、沒人要的,孩子對父母的「忙」常有很多的怨氣與憤怒,覺得自己「被遺棄」;而父母則很委屈的抱怨孩子的不懂事,認為自己那麼忙,還不都是為了多賺點錢給孩子有舒適的生活環境;此即是父母忙著「做」太多而忽略孩子情感需要所致。
以上所述是常見的「共依附」父母的類型及其所扮演的角色,然而,一般而言,我們多少都會有「共依附」的傾向,因此在看到上面所列的特徵時,可能覺得好像在說自己,但是,這常是程度的問題,唯有當我們只能由別人的行為態度中才能界定自我價值時,才會是病態的「共依附」特質。